存量房贷“二套转首套”利率今起统一批量调整
西安出台楼市新政
日期:2020-12-06
12月1日,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西安市金融工作局、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。西安此次调控政策从商品房预售管理、二套房首付比例、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着手,进一步落实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。
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近两年以来,西安屡次出台调控政策,但是依然没有管得住上涨的房价,西安新房价格已经连续上涨55个月,此次调控政策的出台,有望抑制西安房价上涨。
提高二套住房首付比例
继2019年6月20日西安楼市限购政策之后,时隔近一年半时间,西安房地产市场再一次迎来调控政策。
与前几次的调控政策划定限购范围或者提高购房门槛等方式不同,此次西安新的政策对市场影响较大的是上调了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。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: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,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%;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,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%。
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(含144平方米)之间的居民家庭: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,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%;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,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%。
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: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,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%;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,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%。
另外,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,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,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60%。
同时,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也有所调整。《通知》显示,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,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: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50%;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55%。
除了调整了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,此次新政还强化了预售管理。
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西安全市范围内所有已出让、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,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,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,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;7层以上的,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/3,且不得少于7层。
同时,新政还加强预售资金监管。《通知》明确提出要加快互联网++监管建设,购房人可通过网上平台、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经开发企业确认的购房款交存信息,自行选择监管银行的营业网点交存购房款至监管账户。
此外,《通知》还要求,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信用管理体系,对于存在配合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商业银行,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在西安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。辖区住建部门要根据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计划,区分主体结构封顶、竣工验收、不动产首次登记等节点,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核拨预售资金,保障项目如期建设,防范项目建设风险。
“一直以来,对预售资金的监管确实是一个黑洞,购房者本身也并不清楚,此次西安新的政策把这个‘糊涂账’做了改变,让购房者可以通过手机就可查询购房款的流向,有助于防范烂尾楼的出现和防范房企违规使用资金。”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。
“这次新政的出台并非偶然的,过去两年多时间,在坚持‘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’政策基调下,西安遵循‘因城施策、分类调控’的原则,持续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,多次出台了调控政策,但是西安房价还是连续环涨55个月,因此可见,西安的调控成效并不明显。”西安欧亚学院人居环境学院客座教授朱郁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