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:“以旧换新”出台
深圳:“以旧换新”出台
日期:2024-04-25
4月24日晚间,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发布《开展我市商品住房“换馨家”活动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,宣布在全市推行房产“以旧换新”。
根据通知,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中介机构与换房人进行面对面沟通,签署协议,明确活动细节和各方权益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“解约保护期”(建议不少于90天),如旧房未售出的,换房人可无条件解除协议,无需承担违约责任。
此次活动为期一年,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。